2、北京某区的张先生问:其房屋在拆迁补偿的范围内,由于拆迁补偿不合理,张先生一直没有签字。在多次协商之后

  • 作者:admin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6-05-10 17:16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因此,不得使用断水、断电等暴力方式来拆迁,张先生可以对拆迁方提起诉讼,要求其予以补偿。如果构成严重的违法暴力犯罪事件,有权依法追求相关方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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