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公安对正在进行的强拆以是政府行为对报警置之不理,二审终被判败诉】

  • 作者:泰维律所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7-06-04 17:39

  • 【胜诉公告:公安对正在进行的强拆以是政府行为对报警置之不理,二审终被判败诉】位于杭州市江干区彭埠镇御道村西区15号房屋系高成林户合法所有,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2016年1月7日大批不明身份人员将该房屋围住并进行了强拆。亲属多次报警要求公安出警保护,制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公安处警后认为是政府组织的房屋拆迁行为顾置之不理。当事人不服,本案经过复议及一审二审最终胜诉。二审法院查明:房屋拆除系由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但管委会身份系拆迁人,并非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故该管委会的拆除房屋行为不能认定是政府拆迁行为,报警事项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范围事项,公安机关告知报警人房屋拆除系政府行为并建议报警人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情况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确认公安不作为违法并责令对报警事项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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