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公告:以拆违逼迫拆迁,区城管局作出的强拆通知、国土局作出的违法占地告知书均被法院判决撤销】

  • 作者:泰维律所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7-08-05 13:18

  • 【胜诉公告:以拆违逼迫拆迁,区城管局作出的强拆通知、国土局作出的违法占地告知书均被法院判决撤销】杨柳祥户的房屋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杨家墩48号,合理使用多年并没有哪一个政府部门说房屋属于违章,因为房屋涉及拆迁,在安置补偿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滨江区国土分局2016年11月21日作出《涉嫌非法占地告知书》,告知房屋违法占地并责令拆除部分房屋。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11月28日作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认定部分房屋违章决定对房屋进行强拆。后起诉到滨江法院,法院认定城管局作出的强拆通知性质上属于强制执行决定,根据之前收到的涉嫌非法占地告知书的内容来看,原告非法占地的行为是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滨江区城管局没有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职权,同时依据《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区城管局作出的强拆通知超越职权、程序违法,最终被法院判决撤销。而国土局作出的违法占地告知书未明确建筑的具体位置,亦未提供详细的测绘依据,构成主要证据不足,最终也被法院判决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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