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老罗维权记

  • 作者:admin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6-07-04 12:08

  • 重庆老罗维权记

            家住重庆市渝北区与悦来古镇嘉陵路275号的老人罗德全,这段时期心情十分沮丧,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现在居住的临街平街118平米房屋被渝北区政府以32万元的低价就征收了。这栋房屋的底层是全家人赖以生存的门面,区区32万元买商品房都远远不够,经营用房更是不敢想,这让一家人以后还怎么生存?老人曾多次向政府反映,希望公平补偿,但没有结果,到重庆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重庆市维持渝北区的决定,再起诉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中院也驳回了起诉。老人是从解放前过来的,对党忠诚,工作积极肯干,年轻时曾被评为重庆市先进生产者、江北县先进生产者,这次他想不明白了,难道渝北区人民政府征收的目的是让我又重新过解放前的苦日子?重庆市政府、一中院怎么也站在渝北区政府一边?
        罗德全老人现住的嘉陵路275号房屋是解放前建造的,临街平街两层,共118平方米,穿逗结构,房产证载面积只有平街一层的66平方米,第二层没写入房产证。平街一层在解放初期是学校,后来改成一个集体企业的食堂,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一直用作经营场地。老罗在2002年购买了该房屋,经过一番简单装修后,仍将平街二层用于住宅,将平街一层用于经营茶庄并办理了营业执照,生意不错,很快成为悦来镇最有名气的茶庄。       
             2013年悦来镇开发,镇上房屋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老罗的房屋在征收范围。2013年9月份,渝北区相关政府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工作组,对无证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老罗家本来满心欢喜,认为经过工作组认定,便可以顺利地解决自家的历史遗留问题,但认定结果一出,不禁大失所望:1、证载面积66平方米,建议按现结构和原证载面积以同等有证房屋评估价格后的95%给予补偿。2、第二层是1990年后的加层51.48平方米,建议按不超过评估机构的折旧建安造价给与拆除工时补助。老罗家的二层房屋在解放前就已存在,没有房产证是基于历史遗留原因,按照政策仍然可以按照合法房屋进行补偿,但工作组硬是将此二层房屋的建造年份认定为1990年之后,如此这般将导致二层房屋几乎得不到补偿,这种认定无视了客观存在的事实,也打破了老罗家对生活的希望。老罗为此多次向悦来征收指挥部领导反映:1、平街一层66平方米虽然过去的房管证证载用途是住宅,但实际用于经营场所已经几十年了,应按照经营场所补偿;2、二层不是加层,是解放前就建成的,不是1990年后建成的,从二层古老的木柱木房梁和屋顶的瓦片,以及穿逗墙壁就能轻而易举的判断出建造年份,当地上了年纪的居民也都知晓。古老的木柱木框表面已经发黑,虫蛀的小洞随处可见,墙壁上泥土石灰已风化并部分脱落,这怎么可能是90年后才建造的!
           可是,征收中心办公室及征收指挥部并没有理睬老罗的意见,对眼前的客观事实置若罔闻。评估公司根据联合调查组提供的调查资料进行房价评估,罗德全两层118平方米的经营场所和住房市场价值共计34万,再按95%计共值32万元。     2015年4月26日,渝北区政府作出了最终的补偿决定,决定对房屋共补偿32万元,限15日内完清相关手续。老罗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重庆市政府维持了渝北区政府的决定。
            如此清楚明了的事实怎能这样被两级人民政府无视,罗德全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了法院能清楚的查明事实真相,老罗向一中院寄去了《现场调查申请书》,在庭审过程中,又当庭递交了多人(均为悦来当地人,年龄在47-79岁)证言,他们均能证明该房屋在他们记事起就已经存在。除了上述材料外,老罗家还出示了反映房屋结构及年代的光盘、房屋现场照片若干,光盘和照片从各个角度反映了房屋年代和结构。法庭当场放映了光盘、出示了照片,渝北区政府代理人看完后竟然坚持认为:视频和照片是2015年10月份才制作的,不能反映悦来开发时(2013年)房屋年代及结构情况。试问,2013年后还有人去建造解放前的穿逗房?而且墙面泥土石灰已经风化脱落、木柱变黑?2016年1月29日,一中院下了裁定书,裁定书称“因本案案情重大,复杂,本案中止诉讼。”等到2016年6月8日,一中院突然下了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一中院对罗德全提供的与房屋年代和结构相关的全部证据均不予采信,完全排除,老罗提交的《房屋调查申请书》也如石沉大海,渺无音信。其实悦来镇距离一中院不过二十几公里,轻轨6号线可直接到达,一中院既然认为“本案案情重大、复杂”,即使证据不采信,到现场也可一看便知,但法院始终没有进行现场调查,就这样把案子判了。
             老罗没有气馁,在二审阶段委托了李刚律师介入本案,目前已经上诉于重庆高院。老罗说,无论二审结果如何,都要将合法、合理的维权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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